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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11-05』 基金规模 "六个月内不得擅自扩容"

『11-05』 基金规模 "六个月内不得擅自扩容"

 

本文来自:海涛股票论坛(www.198bbs.com)  作者:天宝露   点击175


<FONT face=黑体 color=#800080 size=4>  证监会在通知中指出,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坚持长期稳健经营理念,努力保持资产规模扩张与管理能力相匹配,避免公司脱离自身管理能力盲目扩张基金规模。<BR>  证监会明确要求,基金管理公司要采取比例配售等措施,有效控制基金销售规模,切实履行向基金<SPAN class=t_tag onclick=tagshow(event) href="tag.php?name=%CD%B6%D7%CA">投资</SPAN>人公告的有关基金销售规模限定承诺。<BR>  根据通知,对于新基金募集、基金封转开、拆分以及其他限量集中销售活动,基金管理公司要在发布公告或相关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保持基金规模控制在向投资人承诺的范围内。<BR>  证监会表示,要认真评估基金公司人员储备、投资研究、系统运营、客户服务、风险管理、内部控制等管理水平,维护基金持有人长远利益。<BR>  基金管理公司的三季报显示,包括博时、华夏、南方、易方达在内的10家基金公司资产规模已经超过1000亿元,其中博时和华夏已经超过2000亿元。而根据二季报披露的信息,上半年资产规模过1000亿元的基金公司只有5家</FONT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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