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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10-26』 权威人士:个人纳税申报政策未变 炒股盈利只申报不纳税

『10-26』 权威人士:个人纳税申报政策未变 炒股盈利只申报不纳税

 

本文来自:海涛股票论坛(www.198bbs.com)  作者:股之风   点击108


 权威人士说,全年总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,在<SPAN class=t_tag onclick=tagshow(event) href="tag.php?name=%B9%C9%C6%B1">股票</SPAN>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得出正数的需申报,但不需要纳税。此前,国税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孙瑞标已明确指出,明年对2007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政策不会调整。 <BR> 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认真做好明年对200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。权威人士指出,明年个人纳税申报政策没有变化。<BR>  权威人士说,全年总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,在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得出正数的需申报,但不需要纳税。此前,国税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孙瑞标已明确指出,明年对2007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政策不会调整。<BR>  国税总局去年11月公布的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包括"财产转让所得"、"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"在内的11项所得项目如果合计达到12万元,纳税人均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。其中,个人股票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部分,需要按照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进行申报。<BR>  国税总局日前发出的"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"要求,在今年11月30日前制定出明年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、应急预案、相关工作规程和保密制度等,形成一套完整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规程和制度,保障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稳步有序进行。 <BR>  <SPAN class=t_tag onclick=tagshow(event) href="tag.php?name=%D6%D0%B9%FA">中国</SPAN><SPAN class=t_tag onclick=tagshow(event) href="tag.php?name=%D6%A4%C8%AF">证券</SPAN>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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